气象局开展船舶自动气象站建设与观测业务规范论证
中国气象局在京组织召开船舶自动气象站建设与观测业务规范论证会。来自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气象探测中心、气象干部培训学院以及河北、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省气象局的对山东省气象局编制的《船舶气象站建设与观测业务规范》进行论证。
该规范规定了船舶自动气象站观测的基本任务、观测方法、技术要求、仪器安装以及观测记录的处理方法;各种观测仪器的具体操作和维护以及业务软件的具体使用方法由相应的使用手册进行规定,并作为该规范的重要补充。
据悉,利用船舶作为载体建设自动气象站,可以实时探测船舶活动海区的气象要素,及时获得备受关注的海上重要航道沿线区域和渔业捕捞作业区域内的气象资料。同时,建设船舶自动气象站是降低单独建设海洋气象观测站成本、有效获取海洋气象资料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重点关注海洋区域气象预报服务质量的有力支撑。
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海上各种生产活动对气象服务的需求明显增强。海洋气象观测是海洋气象工作的基础,对于提高海上天气预报准确率,了解海洋气象环境,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具有重要作用。